廢棄物的再利用處理
廢棄物的再利用處理,基本可分為廢鐵、廢紙、廢木材、廢玻璃等廢棄物再利用,用途如下說明
(一)廢鐵:
- 原料用途。
- 再利用工廠之主要產品:鋼錠、鋼胚、鑄鋼、鑄鐵品及其相關產品。
- 再利用工廠須有熔爐等相關設備。
(二)廢紙:
- 原料用途。
- 再利用工廠之主要產品:紙漿、紙類製品及其相關產品。
- 再利用工廠須有廢紙散漿、篩選、淨漿等相關設備。
(三)廢木材:
- 用途:木製品添加料、肥料、吸油材料。
- 再利用事業機構之營利事業登記或營業項目:木製品及人造木質板、活性碳、紙漿、電木粉、酚醛樹脂、原子碳、吸油濟、肥料及植栽培養土。
- 再利用事業機構須具有污染防治之相關設備。
(四)廢玻璃:
- 原料用途。
- 再利用事業機構之主要產品:玻璃玻璃製品、陶瓷磚瓦及其相關產品。
- 再利用事業機構須具有窯爐及污染防治之相關設備。